为不断提高我区档案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素质,更好地为我区“五个文明”建设服务,现根据“忠于职守、维护史实、埋头苦干、优质服务”的职业规范要求,特修订本局(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如下:
一、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
二、忠诚档案事业,服务“五个文明”;
三、维护历史真实,确保档案完整;
四、严守党国机密,杜绝泄密行为;
五、坚持两个务必,埋头苦干奉献;
六、创建文明机关,争当人民公仆;
七、开发档案资源,提供优质服务;
八、敢为务实争先,团结开拓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