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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养殖柴鸡场地的疑问
留言内容: 您好,我是一名大学生,没有工作想自主创业但不熟悉国家的相关政策,想咨询一下。我准备养殖柴鸡搭建鸡舍,初步构思是耕地上种植果树放养柴鸡不喂饲料全是喂养粮食,选址考虑到交通因素想选在公路边上方便销售,能否建在自己家的耕地上种些植物放养柴鸡。自己家的耕地上能否建鸡舍呢?
留言者姓名: 王鑫 留言时间: 2017-04-10
受理状态: 政府办已办结
回复内容

您好,您向区长信箱反映的“关于养殖柴鸡场地的疑问”的信件我们已收悉,立即责成区国土资源局调查办理,现回复如下: 1、 农村土地承包地不可以私自建建筑物,须到国土局办理设施农用地相关手续。 2、设施农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3、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需林业局、农牧局、环保局、规划局出具审查意见。 如您还有其他疑义,请向宣化区国土资源局进行详细咨询,联系电话:0313—3279512。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政府工作。

回复部门: 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17-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