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向区长信箱反映的“外地户口迁入”的信件我们已收悉,立即责成区公安局调查办理,现回复如下: 迁户口所需资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配偶需带结婚证,子女需带出生医学证明,到分局一楼一号厅办理。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政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