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宣化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度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表情况说明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2016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审批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以及向其主管部门反馈其工作情况;负责主持召开重大事项联审会;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及网络维护;研究《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政策措施;对区政府各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会同区监察部门对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工作;负责961890热线平台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09年4月,编制7人,领导职数3人(一正两副)。设立业务股和综合股两个科室。综合股主要负责文件、公章、简报、档案、接待、财务、后勤等日常管理工作;党、团、工会等组织工作;外联和安全保卫工作;对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考勤、考核等工作。业务股负责中心日常业务工作;中心机房的日常维护工作;协调各进驻部门的相关业务工作;考核进厅单位及人员;受理各类业务咨询和投诉。
第二部分 2016 年度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表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收入总计473623.77元,决算支出总计495792.77元,与2015年相比,分别减少87867.03元、80551.97元,减少原因人员调动,核减工资经费,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合计473623.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3623.77元。上年收入561490.8元,比上年减少87867.03元,减少原因人员调动,核减工资经费,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合计495792.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95792.77元。上年支出576281.74元,比上年减少80551.97元,原因原因减少原因人员调动,核减工资经费,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3623.77元,比上年减少81752.03元,减少原因人员调动,核减工资经费,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792.77元,比上年减少74373.97元,原因减少原因人员调动,核减工资经费。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792.77元,比上年减少74373.97元,原因原因减少原因人员调动,核减工资经费,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4,389.03元,商品服务支出38806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597.74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接待市级督导检查、政务软件培训,发生接待费3466元。因公车改革,车辆已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七、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3.9万元,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20.6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16.7万元,原因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并且本年网络维修维护费用支出。
八、2016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无政府采购支出项目
九、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车辆因公车改革已交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单位严格遵循帐表一致性原则,做到帐表相符,账实相符,据实填报本年决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资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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