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张家口市宣化区
皇城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张家口市宣化区皇城街道办事处
2017年10月3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宣化区皇城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宣化区皇城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 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宣化区皇城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表情况说明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2016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皇城街道办事处
2016年度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宣化区皇城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是宣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及街道党委的决定、决议。
2、增强城市管理功能,搞好社区服务工作。
3、负责辖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辖区民政、司法、调解、等工作,做好稳控工作,确保辖区平安。
5、做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劳动保障、民政低保优抚、统计、工青妇等各项业务工作。
6、做好辖区武装、征兵工作。
7、强化社区软件、硬件建设,充分发挥社区作用。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构成设置:
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本单位为行政机关,因此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一个,其中:单户录入表一户 。
第二部分 宣化区皇城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宣化区皇城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单位2016年度决算收入总计为8387352.79元,决算支出总计为7895676.67元。与2015年相比,决算收支总计分别增加10.41万元和增加1.52万元。本年结余491676.12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为238396.12元,项目支出结余为253280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387352.79元,财政拨款6798042.4元,其他收入1301932.38万元,上年度结余287378.01(其中公岗人员工资及社保补贴120.19万元,社区办公用房建设款10万元)。同去年相比总收入增加27.23万元,增加2.09%。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789567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5551450.33元,占70.31%;项目支出为2344226.34万元,占29.69%。总支出增加1.52万元,增加0.19%。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7085420.41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6693744.29元。与2015的相比分别增加791112.71元,增长11.16%和增加399436.59元,增长5.96%。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95676.67元,其中社区工作人员和公岗补贴支出767433.96元,社区建设支出726367.6元,项目办公支出46720元,计划生育支出1800元,日常人员及公用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6353355.11元。
基本支出5551450.33元,项目支出2344226.3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51450.33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015550.55元,较上年增长1283028.39元,增长31.95%,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支出相应增加。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5859.86元,较上年减少582326.89元,减少53.63%,主要是由于困难就业补贴发放人员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3、商品和服务支出450039.92元,较上年减少85322.46元,减少18.95%。主要的原因是社区建设资金减少。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下,节省各项开支,尤其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全年一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11万元。近年来,“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减少,体现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三公”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实现了只减不增的目标。
全年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均未支出。公务用车全年支出比去年有所缩小,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为2.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0.32万元,两项共计2.37元。
按区规定我单位公车于2016年8月收回,因此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单位无因工出国经费支出,无招待费支出。
七、2016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40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八、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643134.58元,均为一般固定资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资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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