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举报问题查处整改工作专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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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6-08   信息来源:政府办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冀环督联[2018]1号)和《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有关办理程序的紧急通知》要求,为确保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举报问题的查处整改任务,张家口市成立了由李宏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纪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市环保局局长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专班组,下设综合组、执法组、督察组、问责组4个工作小组。
对信访举报问题的现场查处、督办整改,查处整改工作的反馈、公开,督办落实情况的抽查、巡查及移交问题的问责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划分。
要求所有工作专班人员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等廉政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并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