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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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6-10   信息来源:政府办
   

 

宣化区司法局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的规章草案,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区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管理和监督区直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履行社区矫正牵头组织工作;具体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矫正管理、考核、奖惩和解除矫正工作。

    (四)管理、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区律师协会工作。

    (五)管理、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审报和管理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七)指导管理、监督全区司法鉴定工作和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活动。

    (八)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装备工作;监督、管理车辆、物资装备等工作。

    (九)垂直管理各乡镇、办事处司法所人员,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宣化区司法局设5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

    (一)办公室(计财装备和审计股)

    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接待、安全保卫、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督查督办和对外活动;负责起草和参与起草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的规章草案;负责全区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组织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活动;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党群、监察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经费统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市、区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国债投资的管理使用;负责机关、法律援助中心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车辆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对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管理股)

    指导、管理、监督全区律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区律师工作;负责全区律师和律师事务年度考察、考核的初审工作;负责对律师投诉案件的及时调查和上报工作;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协助管理律师职称工作;指导律师协会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区公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工作;负责全区公证员培训工作;协助管理公证员职称工作;指导、管理、监督法律援助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规划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定期检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情况;指导、管理、监督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从业人员;组织、实施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司法鉴定管理规定;指导、管理、监督全区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活动;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投诉案件进行及时调查和上报工作。

    (三)基层工作管理股

    指导、管理、监督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查、考核的初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四)法制宣传股(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区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管理和监督全区依法治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报道工作;承担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和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委托的对全区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负责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参与组织司法考试有关工作。

    (五)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股(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日常管理和矫正、考核奖惩和解除矫正工作;指导、监督社区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管理、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建立健全社区帮教组织;管理、监督有关部门为帮教对象解决生活、学习等融入社会的工作;动员社区服务部门解决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

    政治处(人事警务处)

    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办公电话:3238113

  办公地址:宣化区永安街8号